欢迎来到安徽省防水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与服务 > 行业动态
最新要求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版)
作者:秘书处    日期:2026-07-09    阅读:115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包括建筑防水卷材在内的17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可直接采用,此前发布的同种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1783564005106864.png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下称《细则(2026版)》)对防水卷材质量监督抽查抽哪几类产品、检验哪些项目、判定规则怎样等防水企业关心的问题予以了明确。

《细则(2026版)》明确,2026年防水卷材质量监督抽查将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查的建筑防水卷材类别包括预铺防水卷材、湿铺防水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等八大类。详情如下:


image.png

 

《细则(2026版)》分别列出了预铺防水卷材等八大类产品的检验项目和依据。

 

《细则(2026版)》还明确了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判定原则,即: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细则(2026年版)》全文如下: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上一篇: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市今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 下一篇:今年力争改造城市危房3000套,建设运营10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