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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意见》
作者:秘书处摘录    日期:2023-09-09    阅读:412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意见》明确

疫情要坚决防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四早”要求、“四方责任”,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经济要扎实稳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稳政策、稳需求、稳主体、稳能源、稳民生、稳交通,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发展要确保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筑牢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保持全省政治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意见》指出

要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要求,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要坚持源头防范疫情输入,加强远端防控,坚持入皖即管,加强口岸防控。

二要坚持精准高效应对疫情,加强日常核酸检测,持续开展重点人群检测,从快处置疫情,提升处置效率,加快救治周转,做好民生保障。

三要坚持突出重点从严防控,织牢基层网底,严格行业防控,加强个人防护,加大科研攻关。

四要坚持因时因势提升能力,加强指挥体系建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强化收治隔离能力,充实防控队伍力量,强化重点物资储备。

《意见》强调

要坚决落实“经济要稳住”要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要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加快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增长。

二要全力稳定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三要大力度实施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四要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加快推进复工达产,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加强产业配套供需对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

五要大力促进服务业恢复,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快文旅市场恢复,推动餐饮行业加快恢复,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进服务业“锻长补短”。

六要多措并举稳定农业生产,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七要切实强化金融支持,加强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强化数字赋能普惠金融,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快产业基金组建投放,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八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九要全力稳住外贸外资,拓展外贸市场,提升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稳定外资和对外投资。

十要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做好市场保供稳价。

《意见》指出

要坚决落实“发展要安全”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要维护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要维护经济科技安全。

三要维护社会安全。

四要维护生物生态安全。

五要维护公共安全和耕地种子安全。

六要维护海外利益安全。

《意见》强调

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扛起责任,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知重负重、知责尽责,切实办好自己的事。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要细化工作举措,制定目标清单,拿出实施方案,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聚焦关键环节,盯住关键指标,加强政策实施的实时监测、专项督查和全程跟踪,真正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具体项目上、民生改善上、稳定发展上,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徽打出金融助企纾困“组合拳” 今年将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0亿元

做好受困市场主体金融服务,着力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5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金融助企舒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22条金融举措,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做好受困市场主体金融服务。我省聚焦支持受困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围绕加大信贷资金支持,提出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能贷尽贷”,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0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围绕缓解企业续贷难题,提出强化续贷政策落实,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模式,扩大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覆盖面,2022年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200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长50%;围绕扩大抵质押范围,提出扩大车辆、船舶、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规模,适当提高抵质押率。

完善房地产领域金融服务。聚焦国家政策落实和居民购房合理信贷需求,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首套按揭贷款利率和还款便利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围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稳妥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集中度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在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方面,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费,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

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慢”问题,从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建立“白名单”推送机制、提高线上融资效率、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特别是建立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白名单”,明确每个企业对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首次对接不成功的企业,通过轮换机制重新分配机构,同时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调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跟进服务,确保2个工作日内融资需求响应率达到100%,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审批结果。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窄”问题,在科创企业、新兴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复制推广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提出对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在各地奖励基础上分阶段再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进一步发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功能,提出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2年挂牌费用,减免2022年度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转让手续费,多措并举解决好企业融资需求。

发挥担保保险的保障作用。聚焦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加大融资担保支持,提出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放大倍数提高0.5倍,新增担保用于支持疫情期间特困行业企业贷款担保;在扩大保险覆盖面方面,提出拓展“见贷即保”政银担批量业务,提高新型政银担业务覆盖面,2022年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计划新增放款1000亿元,努力帮助企业融资纾困。

完善信用保护机制。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征信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经认定,相关逾期信贷业务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金融机构要视情况合理给予延期或续贷安排。

此外,我省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一方面将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评价;另一方面,完善疫情防控相关金融服务的配套制度,在资源配置、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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